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四监管周期西藏电网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电价政策
摘要 / 归纳要点:
核定西藏电网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并启动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要点:①核定西藏电网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②自2026年10月1日起组织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③完善西藏电价形成机制;④为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奠定价格基础。
通知按国家发改委核定公布西藏电网第四监管周期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自2026年10月1日起组织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的上网电价由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自主确定;对暂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目录销售电价继续按藏政办发〔2023〕28号规定执行。
标签: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化交易,第四监管周期
来源链接:https://drc.xizang.gov.cn/fgdt/jggl/202607/t20260731_552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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