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
通知公告
摘要 / 归纳要点:
启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要求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安装比例分别不低于50%、40%、30%、20%。
通知提出“宜建尽建、应接尽接”原则,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是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提速的标志性文件。
标签: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屋顶光伏
来源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1-06/20/c_13100306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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