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政策📌 置顶发改价格〔2025〕1192号发改价格〔2025〕136号发改能源〔2025〕1360号
覆盖国家政策(电价市场化改革、发展规划、并网消纳、绿证与碳市场等)与地方政策(各省/直辖市实施方案、竞配结果、电价政策等)。在地图或省份按钮上悬停可预览该地区政策归纳,点击即锁定右侧面板,避免移动鼠标时内容被划走。全站共收录 国家政策 113 条、地方政策 173 条,合计 286 条(上方标签仅显示当前分类数量,并非全站总量)。
部署“十五五”电力安全生产十二项重点任务,提出到2030年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强化新型储能全链条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与新能源发电涉网安全管理。
以村镇为单元推进农村能源革命,通过微能网试点探索清洁能源就地生产、就地消纳的新型用能模式。主要要点:①到2028年底建成一批村镇微能网试点,探索村能村用新模式;②每类试点全国不超过20个,坚持少而精、可复制;③要求2026年8月底前报送实施方案;④推动风光生物质地热多能互补与村集体收益共享。
规范能源行业非密数据分类分级,按能源品种划分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风能、太阳能、氢能等一级分类,明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识别规则,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针对电化学储能和压缩空气储能两类主流技术路线制定质量监督大纲,设置通用及专用部分质量监督节点,适用于功率100兆瓦及以上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
自2026年度起对各省党委和政府开展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评价考核,设置5项控制指标和9项支撑指标,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统筹能源与算力布局,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互促共进、双向赋能。主要要点:①强化算力设施清洁能源供给保障;②统筹能源与算力在空间布局上的协同;③到2027年初步构建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清洁能源保障体系;④推动能源系统智能化与AI产业绿色化协同发展。
明确2026年能源行业标准立项重点方向和申报要求,推动新型储能、新能源、氢能、能源数字化等新兴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完善电力业务许可全周期管理制度,规范许可证延续与退出管理。主要要点:①细化许可证延续办理程序;②明确注销、撤回、撤销、吊销等管理情形与程序;③与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配套形成全周期制度体系;④优化许可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构建覆盖能源全场景的一体化气象服务体系,以精准预报支撑新能源高效消纳。主要要点:①到2027年基本建立短临至月季年尺度无缝隙的一体化能源气象服务体系;②强化风光功率预报业务;③24小时风力、光伏发电功率预报准确率分别达87%和89%;④提升能源防灾减灾与生产调度气象保障能力。
修订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国家标准,适应新技术路线并强化安全要求。主要要点:①新增钠离子电池、电解水制氢与燃料电池储能电站设计要求;②强化防火与消防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③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④为储能电站规划、设计、验收提供统一技术依据。
首次明确虚拟电厂定义与功能定位,推动其规模化发展并参与系统调节。主要要点:①明确虚拟电厂定义和功能定位;②到2027年、2030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分别达2000万、5000万千瓦以上;③支持聚合分布式电源、储能、可调负荷参与市场;④完善准入、交易与结算机制。
从规划管控、节约集约、用海审批、生态用海四方面提出12项措施,推进海上风电深水远岸布局。
首次系统界定新型经营主体,赋予其平等市场地位,培育系统调节新力量。主要要点:①明确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定义;②支持其平等参与电力市场;③明确注册、交易、结算等配套机制;④激发需求侧与分布式资源调节潜力。
明确绿色低碳转型产业范围,涵盖节能降碳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产业等,为绿色金融与投资提供指引。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首部专门行政法规,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
各省份 / 直辖市政策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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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声明:地方政策数据来自各省发改委、能源局等官方公开发布文件(含真实文号 / 日期 / 来源链接),仅供参考;政策随官方更新变动,请以各省官方最新发布原文为准。
政策研究说明数据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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